在反抗无果后,我直接被季临压到了床上。我从前自认随意交配是低等动物的表现,因此从不肯主动亲近任何男女,过分爱惜自己的名誉。等到真的有冲动时,也不过是找个无人处,默默闭眼解决了。
得说,我从不认为放任情/欲是一件值得被称道的事,同时,我也不认为放眼周遭有人有资格爬上我容余的床——我的东西,一定要一心一意且干净。就好比季临,虽然我从前不喜欢他,但我也决不允许别人沾染或他沾染别人。为此,我还曾经拆散过季临和他的恋人。
其实说恋人并不准确,因为当时季临和原逸并没有在交往,只是相互喜欢着。我亲眼见过他们互相脸红的样子,那份纯真,当真是让我现在想想都觉得感慨不已。不过那又怎样呢?既然季临属于我,我又怎么可能放任他在被我丢弃之前去和别人进行多巴胺交流?
我还记得那天我特意请原逸来看了一出戏,关于季临是如何臣服于我的。
那天直到原逸把脸藏在阳光背面的阴影里,说出一句“恶心”,我才把脚收回来,选择搁在季临肩头。
我还记得我对他说:不好意思啊原少爷,你喜欢的人就是这么恶心。
我很快就被季临察觉在分心,于是他变本加厉地惩罚我。我知道自己现在肯定很像一只丧家之犬,而深恨我的季临,正享受这种将我踩在脚下凌辱的快感。想到这,我不禁又冒起火,不管不顾地揪住他的头发,恨恨骂了句:畜生。
季临不以为意地笑了笑。
浮,沉,浮,沉,一时清醒,一时沉沦,总觉得很快活,却怎么样也触碰不到边。
如梦在海,如云在空。
其实在那个过程,我是可以感受到季临对我的恨意的,只是我不知道,为什么他要选择用这种方式报复我。
不过,季临就是季临,就算他用这种方法羞辱了我,也不代表他就赢了,有谁规定男人被上了就输了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