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人一麒麟向客栈走去,冀飞飞吃零食吃饱了,自己乖乖挂在越离离肩上犯困。越离离看燃筝酒不停口,又勾起想尝尝古代酒的想法:“你天天抓着你的酒葫芦喝,简直像个大酒虫——酒有那么好喝么?”
“酒当然不好喝,越烈的酒越辣、越醇的酒越苦。我第一次喝烈酒的时候,可是被呛出了眼泪。”
“那你还一直喝、一直喝,都不停口的?”
“因为我已经习惯了。当一件事成为习惯时,它突然消失带来的空虚感才可怕。所以,当我已经习惯喝酒时,它就是我不能抛弃的朋友。”
“说起来你酒量很不错。除了装醉、你好像从来没醉过。”越离离想起当时在聚财客栈的泼酒事件,燃筝泼到她身上的酒只是沾了些在裸露皮肤上,那块皮肤就有火烧的感觉。酒到了这种纯度、都能赶上现代的酒了。
不过在这种神仙鬼怪设定下的玄幻世界,酿出现代工业化才有的纯度的酒也不是什么稀奇事。而且在她的世界,据说元朝时出现了蒸馏法酿酒,古人已经可以酿出纯度很高的酒了。
“那是因为我知道自己的量,所以从来在喝醉前就停下。”
“你有停下不喝酒的时候?”越离离大惊。她还仔细想了想,然后确定她的记忆里从来没有关于燃筝不喝酒的印象。燃筝哭笑不得:“在下不是真的是大酒虫成精,自然有没喝酒的时候。”
“我倒是满好奇这个世界的酒的,可是当时吃霸王餐的时候,飞飞不让我点来尝尝。”
“飞飞没错。你一个女孩子,孤身一人的时候最好别喝酒。否则若是喝醉了,被坏人抓走怎么办?”
越离离发现燃筝真的把她当小孩子看待。她笑了笑:“放心,我酒量可是很好的。即使从来没喝过这里的酒,我也能肯定地告诉你,除非酒里放了别的东西,否则靠酒是放不倒我的。”
这是越离离的一个本领,她天生对酒精超级耐受。之所以发现这个情况,还是很小很小的时候,那次小哥带着她调皮,偷喝别人送给澄妈的白酒。
那时林涧瑜不知死活地用大海碗倒了一大碗白酒,他喝了两口就晕了。而越离离年纪小,看着小哥被两口“水”放倒,为了能在以后嘲笑小哥,她一个人把剩下的一大碗喝光了——她什么事都没有。
后面的事,越离离一辈子都忘不了。
傍晚澄妈回来的时候,先是惊慌失措地带着两人跑去医院挂急诊,林涧瑜被吊上点滴——他酒精过敏。而越离离,医生则检查出她是酒精耐受体质,对酒精代谢极快,所以虽然最后是她喝了一大碗白酒,她反而什么事都没有。
然后就是:确定两人没事了、出院之后虽然已经是深夜,他们仍然迎接了一顿澄妈狂暴的怒火——怒火主要是冲林涧瑜去的。
方澄为了保证一家五口的生活,必然是要工作的。那四个孩子怎么办呢?还好她精心培养的孩子们都很听话很懂事——除了林涧瑜和越离离调皮了些——在她工作的时候,大的带小的,从来也相安无事。
没想到,最后差点闹出这么大的事情。这让方澄很是愧疚,甚至在教育完林涧瑜和越离离后,她自己还自责到半夜一个人偷偷地落泪。
为什么越离离会知道呢?因为那天,她睡不着、她想去向澄妈道歉。等她半夜悄悄地从小床上爬起来,走过客厅,轻轻拧开澄妈房间的门时,她发现澄妈床头的小台灯没关。她悄悄的、慢慢地推开门,在门的缝隙间,看见澄妈正抱着两个相框,靠着床头默默流泪,间或会说一两声“对不起”。
越离离知道,那两个相框里有四个人,一对是澄妈的父母,一对是她的父母。
漆黑的夜色、小台灯苍白的光,澄妈流着泪说“对不起”的样子就此印在越离离脑海里。后来她也告诉了林涧瑜,从此之后,林涧瑜和越离离再调皮捣蛋,都会把保护好自己作为第一要务。
燃筝喝着酒,本来挺有兴致地等越离离说下文,结果越离离就此沉默下去,他低头一看,果然小丫头脸上又露出那种伤感的表情。
又在想自己的家人吧。燃筝悄然轻叹,可惜越离离的情况他帮不上什么忙,此刻能做的只有岔开话题逗越离离开心:“看不出来,小丫头你年纪小,倒是个练过喝酒的?”
“谁说我练过喝酒了?”
“没练过喝酒,难道小丫头你天生酒量大么?”
“对呀!酒量大小,一是可以靠后天多喝酒锻炼出一点酒量;还有一类人,天生酒量就大。因为酒精的代谢(代谢?——就是东西被消耗的过程)是靠身体里的两种酶发挥作用(莓?——此酶非彼莓,你就把它当做内力之类的东西,只是这种‘内力’是人人都有的),有些人天生的这两种酶的活性高(活性?——就是活力、生气),对酒的代谢快就很不容易喝醉,也就是你们俗称的‘千杯不醉’啦。而我!就是天生的这两种酶活性极高的人,本姑娘是天生的、千!杯!不!醉!”
越离离说起这些就很得意,而燃筝对从她嘴里出来的稀奇古怪的话一向接受度超高:“这样看来,离离你是天赋异禀、天生的喝酒奇才呢。”
“哼哼!那当然!”看越离离已经从伤感的情绪中走出来,燃筝淡淡一笑,抱着杯中物继续听越离离闲扯。
走在市井里,身边是形形色色的路人,和可以谈天说地的朋友随意扯一些话题。风是暖的、熏人欲醉;气氛是平和的、温温洋洋;走在这样的风里,好像人生都容易满足起来。
如果人心总是如此容易满足,那世间倒不知会少了多少贪嗔痴、求不得的怨气和执念。
随便闲聊着,燃筝突然想起一事。
他问越离离:“离离,刚才你说你不指望我会替你出手,可我看你却不像是想放过那恶人的模样。那么,你是抓准我肯定会出手教训他?还是后面想用言辞激我出手呢?”
“这些重要吗?反正你自己本来也想替我出气,而且都已经做了。”
“唔,现在看起来不重要。但是我还是想知道。因为这可关乎着你是把我当成肝胆相照的朋友,还是需要时可以利用的临时结伴走的陌生人。
“我们现在肯定还不至于肝胆相照。但我们是朋友啊。只是,朋友也分普通朋友、酒肉朋友、义气朋友、‘插刀’朋友、生死朋友。”越离离悠然地说,脸上狐狸似的狡猾笑容越来越明显:“最开始,我确实是不想惹事端,所以想一时忍气吞声过去算了,只是事后如果有机会,必要回来好好教训他一顿。然而,燃筝大侠对朋友重情重义、两肋插刀,主动出头帮我出气,我当然恭敬不如从命。”
说完,她又开朗笑道:“至于后面我有没有故意激大侠替我出手的意思,端看大侠自己如何看:你觉得有那就有——说明我这个朋友在你心中是无比狡诈的形象;你觉得没有,那就没有——说明你看我还是有几分值得信赖之处的。你选哪个?”
燃筝无奈。他能说什么呢?在他看到这小丫头被欺负会很生气的时候,在他看到小丫头受委屈会替她出头的时候,在他已经把这小丫头当成朋友的时候,他还能说什么?除了马上饮一大口酒,他最好连叹气都不要了。
不过,他很喜欢和越离离对话,即使每次都被她噎。于是没有沉默多久,燃筝又问她:“如果这次没有我在,你会想教训那个恶少么?”
“一般来说,有人敢动到我的头上,我一定会报复回去的。”
“任何时候吗?有没有什么情况下你不会报复的?”
越离离想了想,道:对方能量比我大、形势比我强、本事比我厉害,总之就是我干不过对方的时候,我就会在当时当没事发生一样——然后等有机会了,再回头来报复!”
燃筝苦笑:“看来,绝对不能轻易得罪你呀。”
“所以古人言,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、和最毒妇人心——虽然我觉得他们放屁——但是呢,这两句说我倒是没什么问题。”
“女子和妇人我可以理解。但是离离,即使是你自己骂自己、把自己骂成小人也太狠了吧。”
“你想什么呢,我说的小人是指年纪小的人。本姑娘年方二八,看起来不过豆蔻年华,难道不算小孩子嘛?”
“好好好!离离金口玉言,说什么就是什么。”对于想要狡辩的女孩,尤其是她的名字还叫越离离,燃筝觉得自己还是乖乖接受她的一切言论最好。
街道上,身边依旧是熙熙攘攘、来来往往的人群,越离离也想起一事,问:“我说燃筝大侠,你说我们还要在这里逗留几天是真的吗?”
“怎么可能!我们必须马上离开,越快越好。我们现在就去打些好酒,买些吃食,然后马上离开这里。”
“你不是吧?你这么怕那纨绔背后的势力报复?那你还强出头?我们这样一走了之,那刚才那些围观并且分了钱的百姓怎么办?岂不会替我们遭罪被那恶人报复?”越离离看着燃筝,突然觉得他太不靠谱了。早知道,刚刚就忍一时声气,不要教训那家伙了。
“小离离心肠倒是真好呢。虽然你总是表现得张牙舞爪的凶悍模样,然而实际上是个心肠温柔的人。”
“我可没那么滥好心,只是不希望牵连其他人而已。”越离离有点不高兴了,“要不我们先去找那些人,告诉他们离开这里去避避风头,然后我们再走。怎么说我有冀飞飞保护,你的功夫又那么好,就算那头猪真的打击报复,把我们围堵了,我们也可以脱身。”
“所以说离离是个温柔的人。不过且不说刚刚围观者众,我们肯定没法一个个去找出来。再来,在这里的百姓大多都是家在这里,拖家带口、是不会愿意轻易离开的。”
“那怎么办?”越离离有些焦躁,”难道我们现在去找那头猪,先下手为强、斩草除根?“
燃筝递给她她一个“你真狠”的眼神:“放心。这帮家伙仗势欺人,在兴宁城欺行霸市、恶行累累,而且上下勾结,县官是首恶,他们是逃不出制裁的。”
“谁能来制裁他们呀?”
“小离离莫不会真以为我要赶紧离开是怕这些人吧?”
越离离想起燃筝说过,他自己有些是非沾身,所以才行踪不定,东一处、西一处,就是为了躲避这些仇家。
“可是我们才刚到这座城市,你那仇家莫非是手眼通天?这么快就能找来?”
“他们在这个国家确实已算是手眼通天了,只是我更加厉害而已。”
“嘁!少自夸了。那你现在还被仇家给追着,你想怎么去制裁这帮恶棍?”
“不需要我亲自来制裁,我掐指一算,半日之内,自有其他人代手替我们惩治这群恶棍。除了替小离离你出气之外,事事都要我亲办,那我也太没场面了。”
越离离对他无语了。但燃筝虽然看起来落魄,身上却自有一副睥睨自若的气势,倒是颇让人信服。
只是,这次事关重大,牵涉到众多无辜者,越离离还是不能放心:“真的假的?这可是几十个人和他们后面的家人呢,可做不得玩笑的。”
“要是小离离不放心,那我们可以藏在城外等半日。不出半日,必有结果。”
越离离半信半疑,最后还是先听从燃筝的打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