巫师,尤其是死灵巫师就真的烦死了!
烦死了烦死了!
维尔德想到几天前跟一辆骨车里的死灵巫师打架,对方浑身携带的死亡气息,不仅本能令生命厌恶,还有就是棘手和麻烦。
众所周知,死灵巫师的本体是脆弱的,所以他们根本不必亲身参与战斗,维尔德这种喜欢硬杠,还爱超级加倍的实力派就很烦这些暗系灵魂类的法师。
哪怕要他跟魔导师玩元素对轰都好过现在这样——在打烂那辆骨车后被附着在上面的死亡诅咒影响,现如今,他这个千年难得一见钟情的美男子,炸鳞了。
他五彩斑斓的鳞片现在一片片炸开了,就跟得病,还是绝症似的。
但因为他本体还算强大,炸鳞也没能要他的命,疼也不是很疼,尽管死之海都被他的血染红,他养的发光水母因为跑不掉还被他自个给毒死了。
维尔德都要哭了。
他的宠物,一夜之间,死光光了!
大海蛇的头搁在礁石滩上,眼泪如同巨大的水轮子似的一颗颗滚下来,直接一砸一个坑,坑里还带积水的。
滴水穿石要长年累月,而在维尔德这里,他只需流下几滴眼泪。
可是,他丁点都不自豪,因为,自从老婆走了之后,他这日子是一天比一天难熬啊!
炸鳞了,身体修复好,又炸鳞了,又自动修复好。
这诅咒简直没完没了了是吧?
维尔德决定不忍了,原本还想等过几天,自己重新长好美美的鳞片,打扮得光鲜亮丽再去找老婆,可他现在烦了,还担心自己老婆遇到危险或者跟人跑了,他决定……把自己吞了!
只见巨大的海蛇如同着魔般扬起头颅和尾巴,巨大而修长的躯干支撑着它,大口一张含住鳞片炸开还有烟雾缭绕的尾巴,一点点、一寸寸地把尾巴吞进去。
这画面过于诡异,甚至有些奇幻的邪恶壮丽,死之海的白雾翻涌沸腾,天空聚集来大量的乌云,雷电轰然炸下。吞食自己的海蛇被劈中,然而雷电只能在它的躯干上划过,激起连串火彩,却连伤痕都不能留下一丝半点。
直至乌云散尽,死之海首次迎来彻底放晴的天气,而海面与礁石滩上软趴趴地铺陈着一张蛇皮,蛇皮的头部,一双隐约有鳞片浮现的脚踩在了上面。
男人抹了一把自己长而卷的黑发,随手捡起一副金丝眼镜给自己戴上,暂时遮挡了他异于常人的碧色竖瞳。
“呵,区区诅咒,就跟我褪下的蛇皮待着吧。”
“别让我找到是哪个滚犊子的死灵巫师暗算我!”
“让我找到,没你好果子吃!”
而被海蛇维尔德记在小本本上的巫师,正陷入某种程度上的麻烦中。
那就是,他的国度,覆灭了。
白发巫师站在黄沙中,茫茫无尽的风沙平坦而荒芜,似乎在无情嘲笑百年前人们自豪的繁荣也不过成为现在的遗迹旧址,甚至连痕迹都留不下。
两百年前,他在这里诅咒了托弗兰的城之花,那名美丽到连神明都想私藏的女祭司。
也是他从小到大的青梅竹马,更是他最好最好的老朋友。
有人说过,当一件物品成为标志时,那么它的所有权就不再归属个人,它是共有的。
可巫师不认同,他的朋友只能属于他,因为他也只拥有这么一个朋友,感情是相互的,她也理当如此,只能有他一个。
然而,他的老朋友也不认同他的想法,总想为了这个盛开到将近腐烂的城而牺牲、总想用自己换来托弗兰的繁华与和平,哪怕他将王族秘辛告知她,这一切不过是残忍的献祭,她也依旧执迷不悟。
啊啊,他的老朋友,托弗兰的城之花,过于高洁的颜色容不得污浊是吗?没关系、没关系!
呵呵呵,他来,他来亲手把城之花摘下,他来亲自把这一切推翻。
淬毒的匕首捅入妄图玷污“祭品”的叔父他那敞开的胸膛;
死亡的气息将浸染祭台取代每一丝腐烂的昂贵熏香;
骷髅会把生人的血肉锁进空荡荡的骨架里塞满;
幽灵会挖出所有脑海里曾经浮现过的肮脏。
而他,会诅咒不愿听他规劝的挚友,用诅咒刻下保护,将她剥离出这场伪神布下的惊天欺瞒。
尽管结局是他也会陷入沉睡,哪怕最后他会被怨恨也无妨。
可如今,地下的托弗兰由他掌管,地面的托弗兰却已然灭亡。
这怎么行呢?
他的城之花热爱托弗兰,他得让托弗兰长存于世。
既然伪神已陨落,那么接回他的城之花,好像也就成为必然之事了。他需要重新建造一个托弗兰,以他王族后裔的身份,似乎也不是很难。
巫师看着眼前的黄沙,眼眸中鼓动着鲜红的野心、腾烧着烈焰般的欲望。
锋利狭窄的短弯刀割破手掌,鲜血如同有意识的蛇般在半空中盘出诡异图腾,再平放着刻入黄沙之中。随着他双手的缓缓抬起,整个风沙覆盖的世界开始地动山摇起来,原本应该是被风沙掩埋的城镇逐渐显露出百年之前的样貌。依稀可见其繁华巍峨的痕迹,只是不见人影。
没有人,就不会是老朋友认可的托弗兰,那么……死灵巫师一个响指落下,便有一具骷髅手捧乌木盒出现。
“我需要,很多、很多人。”巫师抬手轻抚着乌木盒,抬起的目光落到远处,由远而近的驼铃,逐渐靠近的人影。
人类啊,总是容易被好奇心驱使的生物,就像他从前因为贪看了墙外一眼,便遇见了毕生的好友。而这些人也很走运,因为被托弗兰吸引,所以他们会成为托弗兰重现人世的第一批外来居民,为此感到荣幸吧,愚民们。
司瑕现在无比想念人鱼,真的。
起码他只会抱着她的尾巴,而且那个家伙浑身冰凉凉的,抱着她就跟冰袋子自动贴上来那样舒服。可诺伊抱着就不一样了,人类是恒温动物,暖呼呼的一团抱上来,还是从腰部抱住她,经常性吓她一激灵。
习惯是不可能习惯的,甚至还可能产生应激。
但是单纯推开没用,对方还以为她傲娇,更抱住不放了。
要不是看他长得楚楚可怜还不举,司瑕第一个对他进行思想教育……哦,原来她还不能说话,给忘了,靠!
不过话说回来,人鱼是不是离开她太久了?
司瑕想着,却突然摇摇头,她忽然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。
别闹了,千万不要想他!要知道,金尾人鱼在全书里只有男主弥耶伦是金色的鱼尾,现在剧情在男女主这里是崩了可不代表世界线会崩啊!
人鱼族因为群龙无首,所以会接回曾经遗弃的王子,并举行仪式令其血脉觉醒,成为新皇。这可不是什么古板无用非得给自己找个主子的封建迷信,而是这个新皇是真的有用处的,只有人鱼王族才能传承并使用的血脉魔法是稳定海底的关键。
原文中就有好几次男主无奈离开女主身边,前往危险的海底火山频发去镇压。也正因如此,才让寻到机会的魔女反派找到机会,先伪造女主遇害乱了男主心神,打一个信息差最终捕获男主。
大概是这样吧?
司瑕得承认,自己当时看得太粗糙了,只记住大致的剧情,细节没有注意到只知道每个人的结局是尤其是魔女的。更别提……怎么说呢,她最后的注意力都放在怎么dis作者的文化水平上了。
好吧,她发誓,保证以后绝不问候任何一个作者的智商了,真的啊!
唉,为什么她再三保证,都没有人信她,而且也不能回去?难道说,非得她给作者写个保证书,或者立个长生牌位供起来吗?可别吧,太扯了。
“魔女大人。”
捧着一个椰子的美貌少年从身后走来,此刻他手中的椰子是司瑕目不转睛的目标。
“今天是椰子沙拉哦。”
要知道,原文的女主诺依是治愈系,但她也会木系魔法,随意随身带着各种种子,无论是可以长出荆棘护身的,还是作为食物填饱肚子的。甚至只要留下新种子,魔力只要充足,就能无限催生。
最重要的是,不管是诺依还是诺伊,原文女主拥有的好手艺没有变,天啊,简简单单的蔬菜鱼汤巨好吃!各种水果沙拉也很好吃!真的,人类做的饭最好吃了!
被生鱼片和海鸟甚至只靠喝水折磨了一段时间的司瑕表示,特别能够理解书里魔女为啥发疯了,能不发疯才怪。
椰子里是各种稀奇美味的水果,其中还有一种玫红色又圆溜溜的小刺球,司瑕一下子就被吸引了。
“是蛇莓果,听说对蛇有好处,魔女大人要不要吃点?”
确实,这玩意贼吸引她了。
闻起来香香的甜甜的,让她的胃口都更好了,真想快点吞掉。
诺伊不催促,纵然他非常希望魔女能够吃下去,吃得越多越好。蛇莓果这东西对蛇的确有好处,但是吧,也能加快那种时候的到来。
他想与魔女亲近,可魔女实在太难哄了,像是对情爱没有半分兴趣,这导致他在怀疑魔女是不是因为诅咒而没完全长开。那他只好发挥自己的特长,尽可能治好她了。
只用很少的份量,每次都放一点点,不会有事的。
他保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