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天后,幻境果然给了答复。
沈朔被分去了销售部,沈楠被分去了市场部。
通俗易懂来说,一个负责卖产品,一个负责研究产品需求。
简单点来说,一个是外勤,一个是内勤。
不过作为实习生,沈朔不需要亲自跑业务,跟着产品经理学就好。
负责带教沈朔的产品经理正巧是十二花香系列的主负责人,年纪倒不大,约莫二十七八,姓陈。沈朔一开始恭敬地称呼他为陈老师,结果这人告诉她:“别叫老师,多见外,大家都是出来搬砖的,没谁比谁高一等。我比你大,叫哥就行。”
沈朔也不和他客气,直接叫他陈哥。
陈哥为沈朔的知趣高兴,也就多告诉了她一点内幕:“之前我有听上头讨论,本来不想要你们俩大二学生,可惜公司实在太缺人,这才让你俩来当苦力。对了,你俩是只有双休能来是吗?”
因为发情期的原因,国内工作制度大多实施轮班制,每人每月可以休八天假,哪天休假前一个月月底定好,上交人事由人事来排下一个月的班。不过对一家企业而言,这相当于全年无休,无疑是非常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政策。
“是的,因为大二的课还挺多,实在抽不出周中的时间。”沈朔歉意道,言行举止间摆足了后辈该有的谦卑,“我和楠楠也想多来公司几次,这样好多学些东西。”
“年轻人有上进心是好事。”陈哥笑道,“虽然公司希望实习生一周最好起码来四天,但实际上现在招新人确实很难,能招到你们也很不错了。”
上午的理论课结束,沈朔去市场部找沈楠一起吃饭,结果看到沈楠竟然在搬箱子,赶紧上前帮她:“楠楠,我来吧。”
沈楠用手背擦去额边的汗珠,笑道:“没事,最后一箱了,马上搬完。”
“我来。”
沈楠还想拒绝,但沈朔已经夺过了她手里的箱子,问道:“放到哪儿?”
她只好回答道:“仓库。”
沈朔跟着她一路走到尽头,将箱子放到她手指的位置后,牵住她的手,认真地看着她:“楠楠,你今天一上午就在搬箱子?”
只要沈楠回答是,沈朔就准备去找沈先生告状。
沈大小姐,怎么能来干这种粗活?
“阿朔,我明白你的意思。”沈楠回牵住沈朔的双手,同样认真道,“可我现在是实习生,是沈朔的外甥女,一没经验二没学历,当然要从最简单的活开始干啦。”
她又平静道:“而且,爸爸像我这么大的时候,已经在外奔波了。”
沈楠的意思,沈朔也听懂了。
完全抛弃沈大小姐的身份,这里不是家族企业,而是她从最底层开始锻炼的地方。
沈朔好像有些明白,沈氏为什么能百年屹立不倒了。
她捧起沈楠的手,omega的皮肤比alpha细腻得多,沈小姐又自幼娇生惯养,一双手不仅白嫩光滑,还干净柔软,可现在却因为箱子上的灰尘而变得灰扑扑黏哒哒,纤细的手指上甚至还被不知道什么刮破了几道小口子,虽然不至于流血,但红色的血痕印在雪白的肌肤上,刺眼得很。
沈朔感觉,这一道道血痕像是直接刮在了她的心口,让她疼痛难忍。
她到底因为什么不想让沈楠干这些粗活?
真的是因为沈家小姐不该干粗活吗?
她不知道。
她只知道,等她回过神来时,她的亲吻已经落在了沈楠的手背上。
……
她疯了?
她在干什么!
她慌忙抬头想要解释些什么,脑中闪过千言万语,话到嘴边她却开始迷茫:她应该解释什么?
她不是故意的?
不,她就是想亲。
她不该亲?
可她们是未婚夫妇啊!
不该亲手?
那应该亲哪儿?或者说,她想亲哪儿?
沈朔的视线开始不受控地上移,最终移到了那张粉唇上。
……她在想什么?
“哎呀,脏!”沈楠红着脸将她的手一并拽到身侧,嗔道,“赶紧让我去洗手!”
还在思考人生的沈朔被连拖带拽拉到厕所门口,沈楠进去洗了个手,随后走出来,将洗白白香喷喷的手重新举到她面前:“喏。”
这是让她再亲一下的意思吗?
沈朔下意识咽了咽口水,她托住沈楠的掌心,低头又在手背上落下一吻。
她抬头,见沈楠侧着脸不看她,半藏在长发里的耳尖却已经泛起了粉红。
沈小姐,好可爱。
沈朔张开双手,将沈楠抱进了怀里,低头在她的耳边轻声道:“楠楠,辛苦了。”
她不知道沈楠现在拥有怎样雀跃的心情,她只感觉到有一双手抚上了她的后背,温热的吐息似乎就在她的唇边:“阿朔,你也辛苦了。”
好闻的茉莉花香萦绕在她的鼻尖,沈朔好想尝上一尝,可她只能将这些呼之欲出、大逆不道的想法生生压回心底,甚至连用力抱紧都不敢,只敢用指尖轻轻触碰沈小姐的发梢。
不行。
这可是沈小姐。
沈朔闭上了眼睛。
沈朔,收起你脑子里不该出现的想法,搞清楚你的地位!你不过是一条狗罢了!一条狗,也想冒犯主人?
——“我有喜欢的人,所以我和白季九是不可能的。”
连白季九都不可能,你就有可能了?
沈朔倏然又睁开眼睛,搭在腰间的手僵了僵,最后无力地垂在了身侧。
她不动声色拉开了两人间的距离,欲盖弥彰道:“楠楠,先去吃饭吧。”
“嗯,好。”
得到了肯定的答复,沈朔本想稍稍空开两人间的距离,好让她发热的大脑稍微冷静一会儿,可谁料下一秒,沈楠的手自然而然穿过了她的手指,和她十指相扣。
替身就该有替身的自我修养。
老老实实取悦主人,才是你该做的。
沈朔在内心挣扎了一会儿,终于放弃纠结,牵紧了沈楠的手。
“楠楠,中午想吃什么?”
“都听你的。”
“好,那去楼下吃黄焖鸡。”
*
结束了一天的工作,沈朔决定带沈楠去附近转转,找找有没有什么好吃的店,毕竟以后每周都要来搬砖,天天吃黄焖鸡也不是个办法。
结果路经某家大型商场,沈楠被贴在里头的任谨海报吸引了注意力,硬要进店看看。
沈朔虽然对娱乐圈不熟悉,但上次的电影她有认真看,任谨的演技确实很好,扮相也绝佳,不愧为实力派艺人。
再说了,沈小姐想做女神的散财童子,她还能拦着不成?
逛了一圈,沈楠虽然最终没买东西,不过还是和沈朔感慨道:“什么时候幻境也能请到谨宝代言啊。”
沈朔在心里憋笑,她有稍微了解过艺人的代言费,二线都要七位数以上,一线可不得再加一个零?先别说幻境十年内能不能赚到人家代言费的一个零头,就算真的赚了这么多,那还得看人家愿不愿意来。
不过她也不想打击沈小姐的积极性,而是安慰道:“会有机会的,不过楠楠,沈氏旗下的企业没有请艺人代言过吗?”
“请是请过,但是我一次都没去成功过。”沈楠委屈道,“每次我不是在考试就是在上课,从来没在双休,虽然每次爸爸都会记得帮我要签名和海报,但我好想和谨宝合影。”
说完,她还强调了一下:“和真人哦。”
“算了算了,和我们家合作的艺人有很多,总还有机会的。”没等沈朔再安慰几句,沈楠倒是自我开解了,还反过来问她,“你有什么喜欢的明星艺人吗?可以让爸爸去要签名。”
沈朔摇摇头,思索了一会儿,忽然轻轻笑了一声:“我喜欢楠楠,可以请你给我签个名吗?”
沈楠的脸倏红。
可恶,这……这肯定还是在故意撩她!但沈朔的声音,真的好好听啊。
她左顾右盼,随即双手叉腰哼了一声:“找人签名连纸笔都不带,我看你压根就没诚意!”
“谁说的,”沈朔变魔术似的从大衣内侧袋里掏出一本小册子,册子边上还别了一支子弹头大小的圆珠笔,她翻到最后一页空白页递给沈楠,“签在这里吧。”
沈楠被这么一出搞得无话可说,只好接过本子给她签了个名:“你怎么还随身带本子?”
“这是记账用的。”沈朔宝贝似的将小册子塞回兜里,“你要看吗?”
沈楠摆摆手:“不用了,你自己收着吧。”
记账的小册子有啥好看的,又不是日记本。
沈朔又笑,刚扣上衣扣准备去牵沈楠的手,只听身后有人叫她:“小朔?”
她伸到一半的手默默握拳放进了口袋里,她转头,果不其然看到了陈乔。
“小乔?”沈朔冲她扬了扬手,“这么巧?”
“我家就在附近。”陈乔的笑容僵硬在沈楠转身的一瞬,不过好在她没有太过失态,咳嗽两声又恢复了笑容,“沈小姐,下午好。”
“你好。”沈楠的脸上瞬间露出一个堪称完美的笑容,她眨着好看的眸无辜地看向沈朔,疑惑道,“阿朔,这位是?”
“是我高中同学陈乔,”沈朔听罢介绍道,“也是我们学校语言系的。”
介绍完,沈朔突然觉得,她们三人之间好像弥漫着一股她说不清的氛围。